10、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医疗科研人员及具有硕士学位的儿科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天津助孕代母
1、公开招聘方案在市教委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